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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婚姻财产纠纷律师咨询_离婚律师多少钱相关-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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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它适用的前提是,双方都熟悉对方的经济情况.假如把这个前提去掉,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就很容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遗憾!如一方名下隐藏大量财产,一方不知情,一方不经意间签了离婚协议!等弱者发现了对方隐藏的财产后,就后悔之晚也。因为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算吃了大亏,也不容易打赢官司。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归女方所有但未过户的房产,是否会因为男方的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该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被执行屋子的实际所有人因另一方未履行个人债务而拒绝执行,应否支持,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

  【案例】高某的丈夫吕某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结婚后经常对高某拳打脚踢。高某怀孕后,吕某竟然一点也不顾惜,还是经常殴打高某,最终导致她流产!后来高某要求离婚,但吕某不同意.为避免遭受折磨,高某被姐姐接到澳大利亚静养。请问,此时高某的父母可以代替高某申请离婚吗?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各自的债务各自负担”,仍有可能是双方对对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和承担自己的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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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如果第三方不知道上述协议,主要是指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那么该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即,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或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另一方,仍应对夫妻双方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婚前财产、离婚后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各自名下的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之后,如果发现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法要求分割!在离婚协议中,通常都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本身并无问题,只是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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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离婚案件案例:【案例】蔡某与赵某婚姻关系破裂,两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签署离婚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当天,妻子赵某到场后,发现丈夫的一个朋友在场,但丈夫没来.丈夫的朋友解释说,丈夫蔡某有事出差了,所以委托他前来代签离婚协议.这样做可以吗?【离婚律师解析】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的权利属于一种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着明显的人身权利的特征.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办理离婚协议,不能让别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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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余某与杨某于2006年5月1日结婚,2007年10月妻子杨某怀孕,可当妻子杨某怀孕5个月的时候,丈夫余某得知妻子所怀胎儿是别人骨肉,杨某予以承认!余某愤怒异常,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此时正值妻子杨某怀孕,法院会受理丈夫余某的离婚请求吗?【离婚律师解析】本案中,妻子杨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这本身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余某起诉离婚的请求,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范围,所以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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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的建议请律师: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二、离婚请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下:(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10%(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 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美方‘337调查’以往主要针对涉及专利问题较多的机电产品,大规模针对中国钢铁业发起该调查这是第一次。”有15年贸易救济案件从业经验的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国良27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兰格钢铁研究中心分析师徐莉颖对记者表示,反倾销调查不限制中国钢材产品进入美国,只要交纳额外增加的反倾销税还是可以在美销售。但经“337调查”认定相关产品违反规定后,涉案产品将会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根据相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目标时间。通常案件须在一年内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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