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所有  |  

保险律师事务所

保险律师事务所

保险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查看保险律师事务所全部详情 >>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Copyright    深圳保险律师网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www.1718ol.com/mobile

0755-36327034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