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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电系统

岸电系统

【船舶岸电的定义】1.船舶岸电是一种电能替代的行动;2.当船舶停泊在港口时,接入岸上电源电网向船上供电;3.船上电力负荷转移到岸上供电系统(不中断供电),关闭发动机。【港口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组成】岸基供电系统:是电力从变电站经变频变压供应到靠近船舶的连接点的一套供电系统,主要由岸电电源,高低压开关柜,传输电缆,电能计量等设备组成。岸船连接系统:连接岸上连接点及船舶受电装置间的电缆和电力设备,主要由接电箱、电缆快速连接器、电缆卷筒等设备组成。船舶受电系统:在船舶上固定安装的接受岸电的受电系统,主要有船舶接电板,开关柜,同步屏,船载变压器,插座箱等设备组成。1:岸电系统;2:岸侧隔离变压器;3:岸侧继电保护;4:岸侧断路器及接地开关;5:岸侧控制系统;6:岸船连接及接口设备;7:船侧控制系统;8:船侧继电保护;9:船侧连接开关柜;10:船侧变压器(如需要)11:船侧接收开关柜;【为什么要推广船舶岸电】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一)自2016年1月1日起,船舶应严格执行现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关于硫氧化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等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二)自2017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下同)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三)自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四)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五)2019年12月31日前,评估前述控制措施实施效果,采取以下行动:1.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1%m/m的燃油;2.扩大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六)船舶可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上述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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